《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试行)》-环保政策-专业情报站-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专业情报站 » 环保政策 » 正文

《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试行)》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0-12-15

   关于印发《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为做好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推动建立以排污单位自主标记为基础的数据有效性判定规则体系,我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了《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标记规则)。
 
  请结合试点,督促行政区域内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标记规则开展自主标记工作。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我局将结合试行情况及时修订。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部内抄送:监测司。












       更多政策法规,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污染物   环保管家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