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跨省转出固体废物行政审批 将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办理-资讯前沿-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资讯前沿 » 正文

陕西省:跨省转出固体废物行政审批 将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办理

  来源:西安日报 | 发布时间:2020-11-18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11月16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陕西省印发《委托跨省转移固体废物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实施方案》,进一步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权,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今后跨省转出固体废物行政审批,将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办理。
 
  《方案》明确此次省级审批委托市级办理事项共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两项,即“跨省转出危险废物、跨省转出固体废物进行贮存和处置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一项,即“跨省转出固体废物(利用)备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省级审批和备案事项委托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后,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可再委托本辖区同级行政审批部门或下级生态环境部门。
 
  《方案》要求,市级生态环境部门2020年12月1日完成所有准备工作,开始办理跨省转出固体废物(利用)备案;2021年1月1日起,办理跨省转出固体废物行政审批(跨省转出危险废物、跨省转出固体废物进行贮存和处置)。2020年12月31日后,省生态环境厅将不再受理跨省转出危险废物行政审批事项,前期已受理事项将继续办理完结。对超权限及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批准的项目,省生态环境厅将依法撤销其批准文件。

       更多环保资讯,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固体废物   环保管家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