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保厅、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近日联合复函邢台市政府,原则同意《邢台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备案,并对上报的改革工作方案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邢台市按修改意见完善后可印发并组织实施。
这是河北省环保垂改启动以来首个备案的设区市改革工作方案,这也标志着河北省环保垂改市级层面改革全面启动。
按照《河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河北省环保垂改市级层面改革中将调整县(市、区)环保机构管理体制,县(市、区)环保局将调整为市环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环保局直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由市环保局任免。
在监测机构调整上,县(市、区)环境监测站将更名为县(市、区)环境监控中心,随县环保局一并上收到市,由市级承担人员和工作经费,具体工作接受县(市、区)环保分局领导。市环保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县(市、区)环境监控中心进行整合,组建跨县域环境监控机构。县(市、区)环境监控中心主要职能调整为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支持配合属地环境执法,形成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