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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0-06-04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已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为保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有序延续,我部组织起草了《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反馈意见建议格式(见附件2),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王蕾
 
  电话:(010)65645764
 
  传真:(010)65645781
 
  邮箱:chem@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5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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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化学物质   环保政策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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