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后,“两高”分别发布《极简版2020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版)》。接下来,跟随记者一起看看2019年“两高”在生态环保领域的成绩单吧。
最高人民法院: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审判机构体系
根据“极简版2020年最高法工作报告”,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6.8万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953件。
人民法院如何服务攻坚?
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同步解读直播访谈中,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表示,2019年,人民法院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依法审理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案件,助力蓝天保卫战;
积极构建区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推进长江、黄河、大运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助力碧水保卫战;
依法审理土壤污染案件,积极探索适用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土壤修复方式,助力净土保卫战。
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怎么判?
“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追究生态修复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谈到破坏生态环境法律责任的追究,姜启波说。
2019年2月,“两高三部”《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和五个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发布,探索适用禁止令制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
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正式发布,首次将“修复生态环境”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方式,并明确将“修复效果后评估费用”纳入修复费用范围。
典型案例上,一年里,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典型案例、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典型案例等多批典型案例。
跨区域司法协作怎么办?
在工作报告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人民法院加强司法协作,推进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
新机构先后设立,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中国方案”。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南京、兰州环境资源法庭,跨行政区划对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体系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主客场问题”得到有效破解,专业化审判经验不断积累。
聚焦长江流域,长江经济带11+1省市落实框架协议,开创区域司法协作新模式。目前,长江全流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司法协作模式已经初步形成。
发力黄河流域,加强相关法院司法协作,河南省首个跨省域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在全国率先开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跨省域协作模式。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不断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攻坚持续发力,协作不断深入
在梳理回顾去年的工作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墨颇多。
扎实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最高人民检察院给出一组数据:
起诉50800人。对污染环境、走私洋垃圾、非法采矿等犯罪从严惩处,起诉50800人,同比上升20.4%。
案件69236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9236件,同比上升16.7%。
生态治理4万余亩。山西浑源32家采矿企业私挖滥采,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省委和省政府重视、支持,三级检察院联动,以公益诉讼推动生态治理4万余亩。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图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协作,成为工作报告中的“热词”。
流域协作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协作,促进破解“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环境治理难题,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
“检察机关上下一体推动,通过强化督促指导,完善办案机制,推动解决司法鉴定难等办案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深化、细化、实化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拉条挂账、整改销号。”
在协同联动方面,检察机关秉持全局和系统思维,跨省域检察保护“形成一盘棋”、跨地域检察联动“拧成一股绳”、跨系统执法司法“同使一股劲”,构建检察协作新格局。
2019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4336件7084人,同比分别增长44.39%和43.05%;提起公诉12504件22310人,同比分别增长15.78%和20.26%。
检察机关守护江河湖海、促进长治久清。图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跨境协作上,广西检察机关推动建立跨境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承办3期东盟国家检察官法官研修班。
广西地理区位特殊,沿江沿海沿边,西连云贵川,东接粤港澳大湾区,南临北部湾并与越南陆地接壤。
近年来,中越边境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跨境河流污染、界河两岸林业资源受损等现象。经中越两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2019年10月,广西检察机关与越南边境四省检察机关召开边境生态环境资源和食品安全协同保护座谈会,商讨合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