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问题: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须执行其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涂料、油墨及胶粘剂……》TVOC特别排放标准为80mg/m3,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为60mg/m3;《合成树脂工业……》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为60mg/m3,其中未列明VOCs排放标准限值。但当前省市主管部门通常要求给出VOCs总量指标。因此,对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VOCs排放标准该如何执行,请示如下问题:
问题一:对于合成树脂工业类项目,其VOCs排放标准,能否参考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TVOC的特别排放标准(80mg/m3)?
问题二:以上两个标准均未给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实际环评工作中,VOCs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该如何参照执行?敬请早日回复。
问题一:对于合成树脂工业类项目,其VOCs排放标准,能否参考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TVOC的特别排放标准(80mg/m3)?
问题二:以上两个标准均未给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实际环评工作中,VOCs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该如何参照执行?敬请早日回复。
回复:
问题一的回复意见:合成树脂工业类项目按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