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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八大违法行为将直接列为生态环境“黑名单”

  来源:生态衡水 | 发布时间:2020-03-20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按照相关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直接列为生态环境“黑名单”企业!您一定要看仔细了!
 
  (一)因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
 
  (二)因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被行政拘留的;
 
  (三)被生态环境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的;
 
  (四)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五)发生重大或者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六)一年内因同种类违法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实施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七)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拒不执行停止建设、限制生产、停止排污、停产整治等行政决定的;
 
  (八)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列为生态环境信用“黑名单”的情形。
 
  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有关部门将联合实行以下措施:
 
  (一)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提高检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发现的新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二)从严审核行政许可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
 
  (三)停止执行税收、补贴等优惠性政策;
 
  (四)3年内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禁止参与评优、评先,撤销相关荣誉称号;
 
  (六)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
 
  对“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将实施以下惩戒:
 
  (一)禁止参与评优、评先,撤销相关荣誉称号;
 
  (二)纳入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并给予降级或扣分处理;
 
  (三)按照行业标准、行规、行约等,视情节轻重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等措施;
 
  (四)国家和本身规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
 
  希望各企业都能争当“良好”,千万别为了短暂的利益去触碰环保红线,被列入“黑名单”可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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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环境   环保管家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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