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陕西省铜川市首部大气污染防治立法——《铜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正式出台,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在制订过程中经过多次立法调研、论证座谈,经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施行。《条例》包括总则、一般规定、防治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共五章五十九条,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大气环境治理限期达标规划等做出了明文规定。
《条例》结合铜川实际,具体规定:铜川实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督管理,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村(居)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全员治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通过征信系统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全市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应当率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机动车,倡导引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