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信息
保定海丰生态林业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易县凌云册乡解村河北省易县凌云册乡解村,投资2000万元建设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猪场建设项目。2012年10月委托河北洁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保定海丰生态林业有限公司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10月通过了易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易环环表[2012]58号,2012年10月20日)。
2019年7月28日,本项目完成建设,现拟于2019年8月5日--2019年9月24日进行设备调试。
二、建设内容
1、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设计、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已建设完成;与试生产项目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均可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其他辅助工程
给水:由厂区内自备井提供。
排水:生活废水和猪舍废水经管道排入防渗污水池收集后,排入沼气池发酵,不外排。
供电:由易县凌云册乡电力分局提供。
供热:本项目无采暖锅炉,冬季采暖和夏季制冷均采用空调取暖和制冷。
三、设备调试期间环保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沼气经收集后用于办公区生活,剩余部分通过自动燃烧装置燃烧。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猪舍采用通风机进行换气,粪池及沼气池采用密闭措施等。
2、废水处理措施:生活废水和猪舍废水经防渗污水池收集后,排入沼气池发酵,不外排。
3、噪声控制措施:项目采取厂房隔声、绿化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排放的达标。
4、固废暂存设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猪粪便、沼液、沼渣、病死猪。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猪粪便采用干清粪的处理工艺,将其清理至沼气池内进行厌氧发酵处理;沼气池内产生的沼渣、沼液定期清理外运用作农肥;病死猪采用安全填埋井进行填埋。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河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在项目设备调试期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吴小华 联系电话: 13833090128
保定海丰生态林业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