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经云南省政府批准,云南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前陆续进驻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丽江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昭通市,开展为期10天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多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成立由省委副书记、省长任组长的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并对全省16个州(市)实现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
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着力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文山州、丽江市等部分州(市)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两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同步统筹安排专项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