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8月19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2015年9月28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2019年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2号)同时废止。
为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纺织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更加科学有效地控制纺织工业污染物排放,环境部发布《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不同行业环境影响特点,环境部起草了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蒙特利尔议定书》和《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有关工作要求,指导消耗臭氧层物质有关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环境部印发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中“使用”概念及“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的法律适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