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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

  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09-20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日前,太原发布《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计划要求:完成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完成山西恒台建业集团有限公司二分公司的搬迁改造,搬迁并改造太原孔雀油墨有限公司。全市淘汰焦化产能310万吨,包括古交华润二厂180万吨、清徐迎宪焦化厂50万吨、娄烦万光焦化厂40万吨、娄烦利民焦化厂40万吨。
 
  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改造。今年年底前,太钢率先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美锦钢铁完成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10月31日前,美锦钢铁完成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并推进运输方式调整。10月1日前,城西热源厂完成4台160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娄烦热源厂完成3台80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全市2015年12月31日前安装使用的天然气锅炉,要力争完成低氮改造。完成金属铸造行业熔化炉废气深度治理3台、有色金属制造业熔炼炉废气深度治理1台、完成酱油和食醋及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熏炉深度治理1台等。
 
  建立错峰生产豁免清单。对未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生产设施、产业政策鼓励类企业、承担供气供热等民生任务的企业,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
 
  详情如下: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省城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调整,狠抓农村清洁供暖改造,工业窑炉深度治理,全面开展燃气锅炉超低氮改造,全力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焦化行业提升整合,大力提升铁路货运和新能源车比例,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战,进一步提高扬尘污染控制水平,不断改善省城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工作目标
 
  (一)约束性指标
 
  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具体指标由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分解下达)
 
  (二)争取性指标
 
  1.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中力争退出后10位;
 
  2.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0%;
 
  3.古交、清徐、阳曲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完成山西恒台建业集团有限公司二分公司搬迁改造,启动太原孔雀油墨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市国资委、迎泽区、小店区、综改示范区落实)
 
  2.加大焦化产能淘汰力度。2019年全市淘汰焦化产能310万吨。其中,古交华润二厂180万吨,清徐迎宪焦化厂50万吨,娄烦万光焦化厂40万吨,娄烦利民焦化厂40万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别配合,清徐县、古交市、娄烦县落实)
 
  (二)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综合整治
 
  3.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底前,太钢率先完成钢铁行业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环节超低排放改造,美锦钢铁完成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10月31日前,美锦钢铁完成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并积极推进运输方式调整。(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清徐县落实)
 
  4.完成工业企业无组织重点改造项目。完成太钢二次料场,西山煤气化一焦、二焦煤场,尖草坪龙聚煤场,官地矿洗矸库,西曲矿矸石中转储煤场,马兰矿选煤厂中煤场地封闭工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配合,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落实〕
 
  5.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更新完善VOCs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名单。2家工业涂装企业完成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2家包装印刷企业完成低VOCs含量油墨替代;1家化工企业、3家工业涂装企业、2包装印刷企业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完成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1家化工企业、2家工业涂装企业、2家包装印刷企业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夏季对VOCs排放重点行业或生产工序采取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落实〕
 
  6.推进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10月1日前,城西热源厂完成4台160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娄烦热源厂完成3台80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全市2015年12月31日前安装使用的天然气锅炉力争完成低氮改造。(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乡管理局配合,市热力公司、娄烦县落实)
 
  7.深化工业炉窑整治。完成金属铸造行业熔化炉废气深度治理3台,完成有色金属制造业熔炼炉废气深度治理1台,完成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熏炉深度治理1台,完成耐火材料行业加热炉废气深度治理1台,完成建材行业煅烧炉废气深度治理4台。〔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能源局配合,各县(市、区)、不锈钢园区落实〕
 
  (三)全面加强散煤治理
 
  8.完成农村地区清洁供暖改造任务。以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为主,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为辅,优先以乡镇为单位,采取联片改造方式,替代生活和取暖散煤。9月底前完成改造3万户,全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0%以上,实现城六区、清徐全覆盖。(市能源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管理局等配合,迎泽区、杏花岭区、晋源区、清徐县、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落实)
 
  9.淘汰分散燃煤锅炉。2019年10月1日前,淘汰7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中清徐县2台,古交市2台,娄烦县3台。实现全市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清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清徐县、古交市、娄烦县落实)
 
  (四)全面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
 
  10.推动重点行业运输结构调整。制定《太原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启动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和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建设。2019年,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加1200万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落实〕
 
  11.调整车辆结构。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5909辆、加快淘汰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制定营运车辆结构升级三年行动方案,积极发展新能源车。新增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城市物流车辆中新能源车比例达到80%。2019年底前,建成区公交车、环卫车新能源车比例达到50%;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职责分别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交警支队配合,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落实〕
 
  (五)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12.加大绿化力度。完成营造林16.78万亩。〔市林业局牵头,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落实〕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80万平方米。〔市园林局牵头,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落实〕
 
  13.加大矸石山治理力度。完成西山煤电前山四矿矸石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年底前全市矸石山达到治理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市能源局、市应急管理局配合,西山煤电落实)
 
  14.加大扬尘治理力度。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现场在线监控PM10小时均值达到250μg/m3时,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扬尘作业。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8%,县城达到65%。〔市城乡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园林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落实〕
 
  15.开展降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按照《太原市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降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工地扬尘整治、裸露地面整治、城乡结合部及通往渣土场道路整治、渣土消纳场整治、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全城大清洗和工业扬尘整治,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确保降尘量明显下降,退出“2+26”城市倒数第一。开展降尘量监测,定期公开通报降尘量监测结果,按照《太原市2019年度降尘考核试行办法》,开展考核奖惩。〔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乡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园林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落实〕
 
  16.建设餐饮油烟污染在线监控。建设餐饮油烟污染在线监控平台,重点餐饮单位加装在线监控设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落实〕
 
  (六)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17.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按照《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要求,对未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生产设施、产业政策鼓励类企业、承担供气供热等民生任务的企业,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并完成方案制定。建立错峰生产企业豁免清单,树立行业标杆,引导企业深度治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落实〕
 
  18.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能力。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减排比例分别提高到20%、30%、40%,减排清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提前响应、及时预警、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配合,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负责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的指导、督促、监督,组织实施考评奖惩。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打赢蓝天保卫战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制定本地落实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落实“一岗双责”,科学安排指标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二)严格执法监管
 
  开展全市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实现10个方面重点清零。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对于主观恶意的(偷排漏排、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超过排放标准2倍以上的、屡罚屡犯的(环境违法行为人被处罚后12个月内再次实施环境违法行为)、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指标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超标排污的,责令停产治理。重污染预警期间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考核问责
 
  依据《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和《太原市2019年度降尘考核试行办法》,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予以奖惩。制定《出租车走航扬尘监控考核办法》,对扬尘污染严重的路段进行通报。纪委监委部门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有关地区、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大气污染防治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产能、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严格排污许可管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持续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强化散煤管控、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大宗物料清洁运输、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快推进机动车监管能力建设、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强化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监管、严格落实总量和标准“双控”制度、推进精准治污、加强调度督办等重点工作内容参照《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执行。各任务责任单位按照上下对口原则,由相应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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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蓝天保卫战   环保管家   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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