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天津市及各区
水环境质量排名及经济奖惩情况
一、全市地表水水质状况
6月20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20.0%,同比减少25.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5.0%,同比减少20.0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8.2%、7.5%、26.3%、29.1%。
二、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6月各区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在1.88~3.71之间,水质较好的是西青区、河北区、红桥区,水质较差的是武清区、河东区、东丽区;同比变化率在-36.92%~296.9%之间,与去年同期相比,除滨海新区和津南区水质有所改善,其余14个区水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化,同比恶化程度排前三名的区是河东区、河西区、红桥区;各区出境与入境平均浓度比值在0.53~3.05之间,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改善的前三名为西青区、宝坻区、滨海新区,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下降的前三名为河东区、东丽区、河西区。
按照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变化率和出入境浓度比值三项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排名较好的前三名为滨海新区、西青区、河北区,较差的后三名为河东区、东丽区、河西区。本月变化明显之处:西青区跃升14位,奖补120万元;河东区直落7位,扣减140万。
三、各区水环境质量经济奖惩情况
对照6月份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滨海新区140万元、西青区120万元、河北区100万元、宝坻区80万元、津南区60万元、蓟州区40万元、宁河区20万元。
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河东区140万元、东丽区120万元、河西区100万元、武清区80万元、和平区60万元、南开区40万元、红桥区20万元(详见附表)。
按照有关规定,静海区和北辰区不予奖惩。
附表:
注:奖惩结果一栏,正值为财政奖补额度,负值为扣减财力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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