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三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政策-专业情报站-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专业情报站 » 环保政策 » 正文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三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19-06-10

  关于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三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批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三项标准为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制药、涂料、油墨和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不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规定。
 
  上述标准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kjs.mee.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19年5月24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5月29日印发
 
  更多政策法规,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环保管家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