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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绿色小水电站创建

  来源: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官网 | 发布时间:2019-05-09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部直属各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更好发挥绿色小水电站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规范绿色小水电站创建程序和要求,现就2019年创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围绕落实水电站生态流量开展创建
 
  各地在创建过程中,要引导小水电站完善泄放设施,开展生态流量监测监控,推动生态调度运行,并将生态流量管理纳入日常运行管理中,切实保障生态流量。水电站应重点申报生态流量泄放和监测设施运行情况、厂坝间自然河段的生态流量保障情况,上传能清晰反映生态流量得到有效落实的视频材料。已创建的绿色小水电站,应当全面开展生态流量的监测与监控工作,监测监控必须符合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要求。今后绿色小水电站有效期满延续时,将依据生态流量的实际监测监控数据进行复核。
 
  二、规范程序,严格标准,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绿色小水电站社会影响大,群众期待高,必须经得起公众监督和历史检验。要督促指导水电站业主严格按照绿色水电管理信息系统的内容及格式要求申报、上传材料;要做好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检查、公示报批等初验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将初验材料上传到绿色水电管理信息系统。有条件的省份,可成立绿色小水电建设智库,为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水利部绿色小水电站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对省级初验成果进行抽查。各地要相互学习借鉴,出台具有本地特色的绿色小水电扶持政策,引导广大小水电站积极创建。要探索以河流或县级区域为单元组织开展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努力打造一批绿色小水电站教育基地。
 
  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相关创建材料上传到绿色水电管理信息系统(http://lssdgl.cn/)。
 
  联系 人:张学进,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联系电话:010-63202224
 
  附件:绿色小水电站创建视频制备要求
 
  一、内容要求
 
  1.电站概况。包括库区及大坝全貌、可确定电站取水关系的画面、电站及其影响的流域或区域画面,发电厂房外景全貌、厂内发电机层全貌等。时长不超过30秒。
 
  2.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及运行情况。须从俯视、正面和侧面3个角度进行拍摄,有生态机组的需提供相应视频,无生态机组的应清楚显示生态流量出水口正在出水的情况,并拍摄坝下百米左右河道概貌。时长不少于50秒。
 
  3.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及运行情况。应包括监测设施运行及后台数据信息处理设施,拍摄画面应完整表述监测及记录全过程。时长不少于50秒钟。
 
  4.其他环境友好设备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时长不超过20秒。
 
  二、形式要求
 
  1.本视频材料需有背景解说,说明电站所在河流、开发方式、装机容量、多年平均发电量、水库库容、调节性能、投产及验收时间等,文字解说内容应与基本画面一致。
 
  2. 拍摄内容须为申报电站实景。影像比例4:3,图像质量不高于1024×768,且能清楚识别,总时长不超过2分钟。
 
  3.图像请勿插入特效、水印等。视频材料摄制尽量避免使用变焦、距离过近或过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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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电站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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