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因拒绝环境执法检查,河北省3家涉事企业当事人近日被依法行政拘留并立案查处。
自2018年10月10日起,河北省启动秋冬季首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查企业涉气环境违法问题。
2018年10月17日,河北省驻唐山执法组在对唐山海格雷骨质瓷有限公司检查时,尽管执法人员表明了身份,企业仍拒绝接受检查。
同年10月21日,执法组在对唐山市丰南区凯恒钢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表明了身份,却遭到公司阻挠,拒绝检查。
2018年10月23日,驻廊坊执法组在对河北胜宝制管有限公司(廊坊市圣驰金属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省、市环境执法人员向企业门卫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企业拒绝接受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20万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