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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堆放危废,最低罚款10万!

  来源:东莞生态环境 | 发布时间:2023-11-09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处置固体废物可能会对水体、土壤和空气造成严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影响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今年以来,谢岗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开展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累计检查涉固废企业189家,整改问题企业14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家。
 
 
  10月中旬,谢岗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发现某公司厂外露天堆放一批物料,现场核实为废油漆渣和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经称重,该批露天堆放的危废重量达506公斤。
 
  执法人员进入厂区检查,发现该企业分别设置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仓库,但仓库门口标识牌均不齐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仓缺少相关管理制度、工艺流程、组织架构、污染防治信息公开等信息,且仓库内存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有危险废物,约0.15吨;危险废物贮存仓缺少工艺流程、组织架构、贮存分区标识、三角危废贮存标识、污染防治信息公开等信息,存放的危险废物未进行分类以及粘贴小标签。
 
  针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制作双笔录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对企业环保负责人普及固废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企业固废规范管理意识和水平。
 
  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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