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般固废也要找合规的具有处理处置能力的公司处置。
宿州发布一个行政处罚,该企业将污水站产生的污泥交由无资质个人进行处置,然后受托个人将污泥倾倒至沟渠内。
生态环境局认定:企业未合理处置固废,未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三十七条,罚款1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