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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州区开出新年首批罚单,11家环境违法企业被罚

  来源:中国环境报 | 发布时间:2023-02-08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江苏省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近日向位于平潮镇的江苏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达了11.16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是通州生态环境局新年开出的第一批罚单之一。此次,共有11家环境违法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36.94万元。
 
  据了解,首批被查处的11家违法企业涉及汽车零部件、喷漆、建筑工程、建材、碎石、钢结构、五金、纺织、包装制品等行业,其违法行为造成了废气、扬尘、噪声、异味等方面不同程度的污染。
 
  其中,通州区川姜镇某包装制品厂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聚乙烯树脂—加热熔融—流延—对折—成品。2022年12月15日,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这家单位塑料制品制造项目正在生产,两台流延机、3台折边机正在使用,聚乙烯加热熔融工段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车间门窗虽已密闭,但聚乙烯加热熔融工段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无组织排放。这家公司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无组织排放的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通州生态环境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同时,依据《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中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裁量标准的相关规定,并对照20万元法定顶额罚款数额和20%的裁量百分值总和,依法处以罚款4万元。
 
  “今年,通州生态环境局将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和普法工作,认真核查企业审批、环保制度执行等情况,用足环境监管措施,深化执法‘绿盾’行动,以强化环境监管推动企业转型,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保障。”通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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