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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黑龙江公布4起典型案例

  来源:中国环境报 | 发布时间:2023-01-31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期,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传输叠加影响,哈尔滨、绥化等地先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橙色预警,要求各企业、单位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周子定制家具工厂、绥化市北林区秦家镇广汇米业、绥化市庆安县双建建筑石材厂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1月6日,哈尔滨市道里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橙色预警期间存在露天煤堆未按照规定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哈尔滨市道里生态环境局现已立案调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拟对这一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月6日,哈尔滨市道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哈尔滨市道外区周子定制家具工厂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这一单位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且正在使用一台0.7兆瓦的燃煤锅炉,燃用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燃煤。哈尔滨市道外生态环境局现已立案调查,根据《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拟对这一单位处以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1月4日,绥化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北林大队执法人员对秦家镇广汇米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这家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清粮机露天作业,作业现场有大量粉尘扬散。绥化市北林生态环境局现已立案调查,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对这家企业处2.5万元罚款。
 
  1月6日,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庆安县双建建筑石材厂进行检查。这家企业未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应对措施,未对厂区内堆存的成品碎石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对这家企业处6.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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