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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违法事实曝光!江苏省厅曝光VOCs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VOCs减排工作站 | 发布时间:2022-09-27

 
  文章导读
 
  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汇总近期执法检查发现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20个典型案例,予以集中曝光,首批曝光10起典型案例如下,其中9起与涉VOCs废气治理相关。小编挑选了部分案例的主要违法事实描述,其中大部分为活性炭、喷淋、UV光氧等VOCs治理工艺的违法事实。其实,我们并不能直接称该类工艺绝对化为低效的VOCs治理设施,但从该类工艺使用的场合和结果来看,使得其只起到了很低效或无效的VOCs治理效果。下面我们来看看:
 
  1、某企业印刷工段配套的二级水喷淋废气处理设施风机未开启,水喷淋风机上有大量蜘蛛网;
 
  2、某企业配套建设低温等离子+UV光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打开活性炭箱发现,活性炭箱呈空置状态,无活性炭;
 
  3、某企业现场检查时,废气治理设施停运,活性炭吸附箱16个抽屉中8个抽屉未装填活性炭;
 
  4、某企业RCO中控系统显示18个活性炭风室均处于吸附状态。开箱检查发现,其中16个炭箱未填装活性炭,喷底漆工段对应的8个空炭箱内附着大量漆渣;
 
  5、某企业废气处理设施预处理装置未安装活性棉,光催化氧化单元部分总控开关指示灯未亮,活性炭上层箱体未填充活性炭,下层箱体仅填充一半活性炭,内部有大量油污;
 
  6、某企业车间内2个工段有机废气分别经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后,由同一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现场2个水喷淋罐内均无水,水喷淋设施未运行;
 
  7、在某企业使用便携式VOCs检测仪检测循环池盖附近,数值为2643mg/m3,池盖打开后检测数值超过仪器上限(10000mg/m3) 。活性炭箱内2个填充格仅填充1个,且活性炭发白,失去吸附功能;
 
  8、某企业西厂区碱喷淋塔循环泵未开启,循环液pH约为3,东厂区碱喷淋塔内无喷淋液,喷淋液循环泵未开启。
 
  下面来详细看看案例具体的情况:
 
  案例一

  常州市经开区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9月14日检查发现,该单位部分待印刷纸箱卡停放在印刷机,印刷工段配套的二级水喷淋废气处理设施风机未开启,水喷淋风机上有大量蜘蛛网。监控视频显示,印刷车间工人在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后,紧急关闭印刷机。结合现场情况和监控视频记录,企业负责人承认今年6月生产以来,水喷淋设施从未开启使用。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二

  泰州市高港区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8月18日检查发现,该单位淋膜车间3条淋膜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建设低温等离子+UV光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打开活性炭箱发现,活性炭箱呈空置状态,无活性炭,淋膜车间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三

  南通市通州区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8月28日检查发现,该单位喷漆时产生的废气经吸附棉+活性炭+UV光氧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废气治理设施停运,活性炭吸附箱16个抽屉中8个抽屉未装填活性炭。刚喷完漆的三个大型搅拌站水泥筒仓正在露天晾干,现场异味明显,VOCs浓度高达229.5mg/m³。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四

  无锡市锡山区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8月29日检查发现,该单位喷漆工段正在生产,配套的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正在运行,RCO中控系统显示18个活性炭风室均处于吸附状态。开箱检查发现,其中16个炭箱未填装活性炭,喷底漆工段对应的8个空炭箱内附着大量漆渣,大量废气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五

  南通市如东县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8月21日检查发现,该单位一车间4条挤塑生产线正在生产,废气分别通过管道收集至楼顶汇集后,经光催化氧化+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设施预处理装置未安装活性棉,光催化氧化单元部分总控开关指示灯未亮,活性炭上层箱体未填充活性炭,下层箱体仅填充一半活性炭,内部有大量油污。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六

  南京市六合区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8月25日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车间内2个工段有机废气分别经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后,由同一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现场2个水喷淋罐内均无水,水喷淋设施未运行;实验室废气处理装置1#水喷淋塔水槽内未加水,2#管道与鼓风机连接处有大面积破损现象。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七

  盐城东台市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8月26日检查发现,该单位水喷淋循环池内喷淋水长期未更换,呈暗黄色油性状,液位很低且无法喷淋,部分废气从循环池直接排放。便携式VOCs检测仪检测循环池盖附近,数值为2643mg/m3,池盖打开后检测数值超过仪器上限(10000mg/m3) 。活性炭箱内2个填充格仅填充1个,且活性炭发白,失去吸附功能。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八

  无锡市惠山区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8月27日检查发现,该单位定型、烧毛、印花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后高空排放,喷淋塔水池的液位只有三分之一,远低于浮标,水池内液面无波动迹象,喷淋塔观察口无喷淋迹象;喷淋塔和两级活性炭之间管道断开,废气经断开处直接排放。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九

  镇江市镇江新区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9月8日检查发现,该单位东、西厂区各建有一套酸洗装置,酸洗废气配建有碱喷淋处理设施。西厂区碱喷淋塔循环泵未开启,循环液pH约为3,东厂区碱喷淋塔内无喷淋液,喷淋液循环泵未开启。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十

  盐城市滨海县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9月5日检查发现,该单位1#锅炉在运行,2#锅炉停运,脱硫及脱硝设施均未开启。查看中控系统发现9月以来1号锅炉氮氧化物数据多次出现瞬时超标,调阅9月以来脱硫脱硝交接班记录,氨水使用量及石粉用量均为0。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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