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 在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有关部门共同监督下,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黄某将购买的2.5万尾鲢鳙、鲫鱼、草鱼苗放流到竹山县上庸镇磨滩村畔的河流中,弥补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也为自己所犯的错误埋单。
今年7月,犯罪嫌疑人黄某、金某、张某、熊某、阮某、曾某等6人在堵河流域使用活泥鳅进行非法捕鱼,被农业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现场检查,捕获渔获物3.1公斤,现场尚存活泥鳅0.8公斤。
8月22日,黄某等6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移送到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宣传教育,当事人意识到非法捕捞的危害,并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因其承认错误态度良好,且承诺以购买鱼苗增殖放流的方式补偿生态损失,检察机关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法作出拟不起诉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