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浙江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沙头镇政府、沙头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沙头派出所等多部门近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数人因在饮用水保护区游泳受到处罚。
7月中旬,联合执法队对永嘉县沙头饮用水保护区开展检查,当来到沙头镇庙活村水源地时,看到有两人在库区水面上畅游。
经了解,这两人并不知道这片区域是禁止游泳的。由于天气炎热,他们在社交软件上看到这里,便来此游泳。执法人员遂作出200元罚款的决定。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渔田村库区畔,发现有一家三口人正在水边玩耍,其中男主人不时前往水中游泳。执法人员向他们宣传这里是饮用水保护区、游泳属于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00元的决定。
之后,执法人员又看到有3人在库区旁游泳,便教育他们要自觉保护群众赖以生存的“大水缸”并依法采取了处罚措施。
“像烧烤、游泳、垂钓等活动,市民往往习以为常,却不知无意中违法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副局长李腾表示,这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旨在有效落实《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打击各种违法污染行为,消除对楠溪江水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