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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拆除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一企业被行政处罚并追责

  来源:扬州生态环境 | 发布时间:2022-06-28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扬州佐仕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通过擅自拆除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偷排铅烟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5日,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扬州佐仕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正常生产,但部分生产工段缺少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经查,该企业擅自拆除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并继续生产。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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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结果
 
  2022年4月6日,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并追究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典型意义
 
  部分企业对环保工作仍采用“老思想、老办法”,对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工作存在侥幸心理,对于这种环保观念陈旧,环境风险极大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用好法律的“利剑”,从严从重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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