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记者日前获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处罚2万元。
据悉,3月25日,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的聚合物基复合材料技术实验室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时实验室正常使用,正在进行科研、分析测试等活动,上述活动过程中使用甲苯、丙酮、2-丁酮、乙醚等有机溶液对所服务的被检测单位提供的含有有机的原材料进行分析测试科研、分析测试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应当集中收集后经净化后排入大气。现场检查时该单位部分科研、分析测试等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导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版)》第108条第1款第1项,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
高校实验室污染早有规定
随着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高校实验室的科研教学活动更加频繁,废气排放及其污染问题日渐凸现。
“实验室产生的污染物常常被人们忽视,其实,实验室排放物往往是严重的污染源。”据此前新华社报道,早有政协委员呼吁重视实验室污染问题。
事实上,早在2004年,教育部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就曾联合下发过通知,要求各高校将实验室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等污染物排放频繁、超出排放标准的实验室,要安装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保证达标排放。不能自行处理的废弃物,必须交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严禁把废气、废液、废渣和废弃化学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有污染物排放的实验室、试验场要建立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体系及报告机制,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设备,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