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执法人员对自主验收弄虚作假的水电项目进行勘察。
海南省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来查处了一起弄虚作假环境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了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下一步,琼海市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严格监管执法,对弄虚作假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水电公司自主验收弄虚作假被罚56.25万元
经查实发现,海南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水电站项目实际建设机组数量、单台机组装机容量与生态环境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不符,存在“项目规模发生重大变动后没有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该项目于2020年4月按照建设现状进行自主验收,并认定不属于重大变动,通过了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现场勘查时该项目正在正常生产。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该公司在建设项目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擅自作出验收合格的结论,其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在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处罚规定以及《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琼海市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大队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6.25万元罚款。
琼海市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该案是自琼海市执法改革后综合执法局首次查处的自主验收弄虚作假违法案件。国家虽然已经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规定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但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不等于不监管,弄虚作假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该案对自主验收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具有震慑作用,警醒建设单位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自主验收时,要尽到审慎的筛选以及相关监督管理义务,倒逼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自主验收工作,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
同时,该案提醒第三方机构、环保行业从业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坚守职业操守,不要为了完成相关手续而“走过场”敷衍了事,更不要帮助建设单位弄虚作假,要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
该大队温馨提醒各建设单位,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不等于不监管,要自觉严格遵守环评审批和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在自主验收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