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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严查一批涉水环境违法案件

  来源:中国环境报 | 发布时间:2020-09-07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江苏省生态环境系统重案组“雨后算账”,日前查处一批涉水环境违法案件。
 
  汛期加紧查
 
  今年汛期以来,江苏水质自动站数据显示,8月份水环境质量仍未得到明显改善。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迅速行动,依托全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对废水重点排污单位排放数据进行系统分析,组织对自动监控流量和浓度数据异常、疑似存在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南通鸿富达利化工有限公司梅雨期污水平均排放流量发生较大变化。执法人员前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这家公司停产检修,但厂区雨水排放口沟渠中积存大量废水,当时晴空万里,近期也没有降雨,废水来自那里?执法人员将所有雨水沟盖板掀开,发现雨水排放沟中竖立一根长约80cm的白色PVC管。厂方称,这是雨水控制管阀,厂方将PVC管拔掉进行验证,雨水沟中的废水顿时排入厂外市政雨水管道中。与此同时,雨水沟中却有一股废水,不断从地下涌出。
 
  经排查,废水来自紧邻的事故应急池,一条暗管连接着事故应急池和雨水沟,事故应急池中未经处理的废水绕过雨水口COD在线监测仪和流量计,可以利用雨水沟直接排出厂区,进入市政管网,这家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执法人员现场立即进行调查取证,监测人员对雨水沟内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废水COD385mg/L,超标3.8倍。
 
  雨季不停歇
 
  根据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数据分析,南京星乔威泰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梅雨期污水平均排放流量及COD平均浓度发生变化。执法人员对这家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生化工段曝气效果较差,监测人员分别对企业污水总排口和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排口排放污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污水总排口排放污水COD656mg/L、氨氮37.1mg/L,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放限值0.3倍和0.06倍,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排口排放污水总镍28.5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放限值27.5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四)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这家公司排放废水中总镍浓度超标27.5倍,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根据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数据分析,苏州吴江市德林纺织整理有限公司梅雨期平均流量下降较大。监测人员对这家公司污水总排口排放污水进行了采样,结果显示,污水总排口排放污水锑0.636 mg/L,超过《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432—2018)排放限值11.7倍;总磷6.52mg/L,超过《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间接排放限值3.34倍。这家公司排放废水中锑浓度超标11.7倍,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非现场监管
 
  目前,江苏省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数量少、监管对象多,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进“非现场、不接触”监管,以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等系统为抓手,全面分析企业生产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产能、用电量没有重大变化但污水排放量、排放浓度明显异常的企业,及时组织现场核查,第一时间发现和锁定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可知可控、精准治理”新范式。
 
  同时,狠抓大案要案查处,成立省、市两级执法重案组,利用“水平衡”、“废平衡”执法以及“锦囊式”暗访等手段,严厉打击利用雨季偷排偷放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放大震慑效应,树立执法铁军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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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环境   环保管家   环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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