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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8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来源:半岛网 | 发布时间:2020-02-13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2月12日记者获悉,青岛市再推六项环保措施,全力保障复工复产企业严守“环境安全线”,其中,严格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制定轻微违法8种免予处罚情形的办理流程,执法中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对疫情防护物资生产企业指导和帮扶,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记者了解到,这8中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包括:

        因突发故障等非主观故意因素导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24小时内及时报告并采取停、限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且日均值未超标的;

        超标排放污染物,常规污染物单因子超标倍数≤0.1倍,次日完成整改并达标排放的;

        建设项目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经责令改正后于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备案的;

        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行为,首次发现,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改正的;不规范贮存危险废物,数量小于0.1吨,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改正,且未污染外环境的;

        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首次发现,未造成明显环境污染后果,经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完成整改的;

        不正常使用焊烟收集处理设施,首次发现,焊机不超2台,经现场检查指出后及时整改的;

        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未及时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全,首次发现,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的(不含公开内容弄虚作假行为);

        其他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据悉,该项措施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处罚精神,既有利于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也是生态环境部门集中力量精准打击恶意严重违法行为,优化服务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共克时艰的重要举措。

        更多维权案例,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环境违法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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