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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重大环境污染案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 | 发布时间:2019-06-24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6月5日下午,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犯罪单位和31名被告人的重大环境污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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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兴市友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单氰胺溶液,产生大量含氰化物的工业废渣。在法定代表人徐某、综合部主任黄某某安排下,2017年4月至7月将废渣3852.6吨,交给戴某某处理,戴某某组织若干个体运输者,运送废渣至张桥镇薛庄村五组宁通高速公路西侧鱼塘填埋,张某补植复绿。12月,友联化工又将废渣4133.64吨交给王某某、刘某某处理,刘征得原薛庄村支部书记印某某同意,组织若干个体运输者运送至同一填埋点继续填埋,补植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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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3日、6月5日,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庭审,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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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被告单位被判处罚金800万元,没收犯罪违法所得430余万元;被告人徐某等7人被判处四年三个月至两年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耿某、姚某等17人被判处二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并处罚金;姚某某等7人被判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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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污染案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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