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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淀生态清淤四期工程(百淀连通与生态修复部分)环境监测与验收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人:刘坤、郭术华发布时间:2022-11-14 14:49

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洋淀生态清淤四期工程(百淀连通与生态修复部分)环境监测与验收采购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项目名称:白洋淀生态清淤四期工程(百淀连通与生态修复部分)环境监测与验收采购。 工程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工程概况:白洋淀生态清淤四期工程(百淀连通与生态修复部分)工程。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测工作完成并出具所有监测报告,完成环保验收之日止。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相关施工单位:待定。 相关监理单位:待定。 相关全过程咨询单位: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1)根据初步设计、工程量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完成施工前、施工期、施工后的环境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水质、底泥、噪声、土壤、地下水、水生态、大气等),并出具CMA认证的监测数据报告(水生态、在线监测除外)。 (2)依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和需要,对施工效果进行评估,完成环评验收报告及后续验收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检验检测能力至少包括本项目水质、土壤全部监测内容,水生态、在线监测除外)。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自然水体环境监测与验收服务业绩。注:上述业绩可以为不同项目包含上述内容的单个合同业绩,一个自然水体环境监测合同业绩加一个自然水体验收服务合同业绩(两个业绩合同额累计达到100万元及以上)视为一个满足资格条件的合同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水利或港航或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1.5其他要求: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正性;(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全过程咨询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咨询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咨询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咨询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根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要求: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11 15:00至2022-11-21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项目:投标人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各自账号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2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方式: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经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文件开启方式:远程开启,投标人需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参加文件开启、解密。 投标人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即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投标人进入开标系统后需在线签到,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投标人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投标人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1.投标人参加方式 投标人/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2.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2.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2.3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 CA 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联系人:蔡经理
 
  电话:0312-5675068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正义路75号
 
  邮编:071700
 
  联系人:刘坤、郭术华
 
  电话:16633311511
 
  电子邮件:gxzbxq@126.com
手机号:16633311511项目负责人:刘坤、郭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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