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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金属熔融与成型工程配套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人:李杨、吴昊儒、江子扬发布时间:2022-05-06 14:41

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金属熔融与成型工程配套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总承包工程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备字【2020】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宣钢东厂区原150吨转炉连铸区域新建金属熔融与成型工程项目,该项目的水量、水质需求,需对宣钢设备能源部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宣钢设备能源部污水处理中心院内及宣钢东厂区外部,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高密池顶棚改造,并铺设除盐水管线跨越110国道和穿越京包铁路、热电铁路至宣钢东厂区,可满足金属熔融与成型工程项目用水需求。
 
  2.2招标范围:(1)对现有超滤系统升级改造。 (2)中心泵站恒压变频改造。 (3)现有污水自控系统升级改造。 (4)板框压滤机系统升级改造。 (5)10米高密池顶棚改造。 (6)一级反渗透供水管道铺设。 (7)多介质机械过滤器操作箱更换及过滤器给水泵电缆更换。 项目采用EPC模式交钥匙工程。 主要设备设施包括:超滤系统、恒压变频系统、污水自控系统、板框压滤机系统、一级反渗透供水管道等。 项目包括:厂区外部施工的对外协调由承包方负责(包括协调的费用),设备保温防腐、自控系统(接入招标方系统)、土建安装、所有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含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四个专篇)施工图设计等,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三同时”及专家评审费用,设备调试、人员培训等。 2.3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宣钢设备能源部污水处理中心院内及宣钢东厂区外部。 2.4工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具备热负荷试车条件的时间。 2.5质量要求:合格。投标方负责保证提供的工艺设计、设备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投标方负责施工结束后清验现场,在施工期间保证施工场地的整洁、文明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超滤产水500m3/h及以上的总承包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附近一年内社保缴纳连续6个月以上证明)。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投标人提供本单位2020年度或2021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代理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代理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承担设计任务的具有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中标后主体不得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07至2022-05-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将下述资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121605427@qq.com,并电话告知(因疫情原因,仅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相关手续,恕不接受现场办理)。(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汇款凭证;(5)开票信息;(6)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款汇款账号: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账号:1109379575105012200008413。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5-30 10:00,地点为宣钢宾馆会议室(张家口市宣化区胜利路40号)。递交/邮寄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邮寄联系人:吴昊儒,联系电话:18515876058。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且邮寄后应及时跟采购代理联系并告知其快递单号以便查询。确保快递员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相应的邮寄地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邮寄文件的送达时间仅以快递员将文件确实交予采购代理的时间为准,不以快递系统中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签收快递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其余时间不确保可正常签收快递。因未在上述时间段内送达快递而导致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快递过程中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做好防护,由此造成文件损坏、密封破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现场递交文件的,需做好疫情防控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按规定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含因快递过程中造成密封损坏而不满足密封要求的)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根据河北省疫情防控要求,需遵守防疫政策、出示健康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码。各位投标人务必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准备,否则由此导致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宣府大街93号
 
  邮编:07510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5号院6号楼
 
  邮编:100195
 
  联系人:李杨、吴昊儒、江子扬
 
  电话:010-87235153、15810776992、87235281
 
  传真:010-87235152
 
  电子邮件:1121605427@qq.com
手机号:010-87235153、15810776992、87235281项目负责人:李杨、吴昊儒、江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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