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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中浩污水处理厂环保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发布人:李亚涛、石文超发布时间:2021-10-08 15:19

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丰润区中浩污水处理厂环保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字[2021]111号、丰审批字[2021]112号、丰审批字[2021]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唐山市丰润区中浩污水处理厂环保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唐山市丰润区 2.3建设内容:中浩污水处理厂由新军屯污水处理厂、丰登坞污水处理站、沙流河污水处理站组成,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环保及配套设施新建工程。 新军屯污水处理厂:新建1座储泥池、1座脱水机房及1套除臭系统配套土建工程,同时购置相应的储泥池设备1套、脱水机房设备1套、除臭系统设备1套、化验室设备1套、自控系统设备1套、安防设备1套及水质检测联网设备1套。 丰登坞污水处理站:购置安防设备1套、水质检测联网设备1套。 沙流河污水处理站:购置安防设备1套、水质检测联网设备1套。 未尽事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要求。 2.4计划工期:59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2021年11月3日,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12月31日。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 2.6合同估算价:19876687元。
 
  2.2招标范围:唐山市丰润区中浩污水处理厂环保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所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技术把关、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且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 (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工程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建安工程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 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1)类似项目指包含污水处理站(厂)的市政工程。 (2)业绩是指: ①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②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 ②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两个人或三个人。
 
  3.1.4其他要求:①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③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2)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08 08:30至2021-10-1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唐山市丰润区
 
  邮编:064000
 
  联系人:孟匡林
 
  电话:0315-3125793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436号
 
  邮编:064000
 
  联系人:李亚涛、石文超
 
  电话:13733330486、15369498780
 
  传真:0315-5138618
 
  电子邮件:ts-hd6262@163.com
手机号:13733330486、15369498780项目负责人:李亚涛、石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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