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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

发布人:刘平波发布时间:2021-02-23 14:35

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州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已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项目【2019】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州锦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州锦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中污水厂建筑工程及配套设施、管网等工程勘察服务
 
  2.2招标范围:新建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近期3万m3/d,远期7万m3/d,配套管网19.544公里,占地面积 6.29公顷,估算总投资金额21520.00 万元。主要的处理单元有:粗格栅及提升泵站、调节池/事故池,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臭氧/曝气生物滤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 污泥浓缩池、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工房、工作站、除臭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勘察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时间节点为招标公告发布期间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名单;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3.2其他拟派人员要求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以上所有人员且必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级别工程师职称
 
  3.1.5其他要求:外省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具体要求以河北省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23 00:00至2021-03-01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1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州锦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冯占均
 
  电话:15369751067
 
  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平波
 
  电话:18833182051
手机号:18833182051项目负责人:刘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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