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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焚烧生产线改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人:袁新月发布时间:2020-11-17 17:16

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疗废物焚烧生产线改建工程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医疗废物焚烧生产线改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占比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石家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新建焚烧车间(内设冷库)和5层辅助用房、地下车库、中水处理站、连廊、飞灰库、炉渣间、调节池、烟囱等,新建建筑面积10595.88平方米;新建厂区变配电设施;购置35t/d焚烧备用生产线1条及辅助设备,配套改造厂区整体道路、绿化、照明、弱电等系统。项目建设完成后,处理规模仍保持原设计规模35t/d。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m³/d。
 
  2.2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医疗废物焚烧生产线改建工程总承包; 2.设计: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 3.施工: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设计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3.质量标准: 4.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 5.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6.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南因镇褚固村西北。 7.工期:发包人下发项目主要设备采购书面通知后18个月 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时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者注册环保工程师,且在本次投标设计单位注册。
 
  3.1.4其他要求:(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2)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是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3.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2.7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3.2.8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3.2.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17 09:00至2020-11-23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11-17 09:00至2020-11-23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宇佳
 
  电话:0311-672621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新月
 
  电话:0311-85290611
手机号:0311-85290611项目负责人:袁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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