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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西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人:杨东波发布时间:2020-10-27 16:21

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西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鹿开投资核字【202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西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电源外线 (2)建设规模:本提标改造工程厂址位于西北污水处理厂现状厂址内,工程维持现状处理规模3万m³/d,提标改造后,西北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2796--2018)要求,主要采用预处理+初沉池+改造生物池+二沉池(现状利用)+新建磁混凝澄清池(设粉末活性炭应急投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磁混凝澄清池1座;新建接触池及巴氏计量槽1座;新建中间提升泵站1座;新建加药间及粉末活性炭投加间1座;新建乙酸钠投加间1座;改造生物池1座;改造污泥脱水机房1座。 (3)建设地点:石家庄西北污水处理厂现状厂址。 (4)建设内容: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西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电源外线。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8)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西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电源外线,包括增设环网计量柜、线缆采购及敷设、电力排管、电缆井施工、安装及调试等内容、最终达到设计要求并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提交相关资料、技术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电力施工总承包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郑重声明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9】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0311-66187855。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在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26 09:00至2020-11-17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http://www.hebztb.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1-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阎拥军
 
  电话:0311-838973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东波
 
  电话:0311-86063928
手机号:0311-86063928项目负责人:杨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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