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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7个村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人:罗亚伟发布时间:2020-10-20 11:31

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城县7个村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已由赤城县行政审批局以赤审批【2020】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赤城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赤城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赤城县7个村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包括污水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污水主管道长度约5.04km;东栅子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m3/d、样田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m3/d、老栅子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m3/d,此外,老栅子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远期规划处理规模200m3/d;50个处理规模为1m3/d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出水达到《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171-2015)中的一级A的排放标准,后排放至附近旱渠内;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出水达到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中的水田谷物用水标准,后由清水泵回用至附近绿化带或村民菜园内。
 
  2.2招标范围:该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建设地点:赤城县三道川乡老栅子村,样田乡样田村、尚家堡村、杨家坟村,镇宁堡乡东栅子村、西栅子村、二堡子村。 2.4计划工期:2021年8月30日前完工 2.5标段划分及控制价: 第一标段:样田乡样田村、尚家堡村、杨家坟村。勘察费控制价4.54万元,;设计费控制价:16.9万元;工程建设费控制价567.6万元 第二标段:三道川乡老栅子村、镇宁堡乡东栅子村、西栅子村、二堡子村。勘察费控制价6.47万元,;设计费控制价:24.07万元;工程建设费控制价808.6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开户备案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 3.1.2须为: (1)勘察资质: 须具备工程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设计资质: 具有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施工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出具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时间节点为投标截止日期前5日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4其他要求: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开户备案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6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1.6.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6.2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3.1.6.3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 (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1.6.4拟派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6.5以上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家数最多不得超过3家。3.2.2联合体主办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3.2.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严禁中标施工公司借资质、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全部扣留质保金,终止合同,一律不予结算并上黑名单。3.2.4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2.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的各项事务。3.2.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7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8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9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具有EPC总承包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3.2.10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注;由于现处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省委省政府防控抗击疫情和有序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以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细则》的要求,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进行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20 09:30至2020-10-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1-1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赤城县分局
 
  联系人:郭博
 
  电话:13653132028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长宏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亚伟
 
  电话:0313-2106697
手机号:0313-2106697项目负责人:罗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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