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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人:刘陈苏发布时间:2020-06-03 15:02

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 / 以 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特许经营权的受许方自行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招标编号:HBXJZJK2020FWZB001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张北县油篓沟镇大山尖村(张北县城洁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东南侧)。 本项目用地约64.52亩,项目规划建设一条日处理500吨的机械式炉排焚烧炉、1台额定蒸发量47.6t/h余热锅炉、配置1套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附属生产、生活设施。年处理生活垃圾18.25万吨,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建设垃圾接收计量、焚烧、余热发电、烟气处理、灰渣处理、污水处理直至生活垃圾处理完毕的全部建设内容,以及垃圾焚烧所必须的预处理设施和与之配套的辅助设施等。主要包括:新建垃圾卸料大厅、垃圾池、焚烧锅炉间、烟气净化间、汽机间、中央控制室、综合水泵房、冷却塔、污水处理站等主体生产设施,综合楼等附属办公生活设施以及红线范围内供排水管网、电力等配套公用设施。 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张北县境内,项目投入生产后主要处理张北县、尚义县、康保县、沽源县及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城区及各个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垃圾车将城乡生活垃圾运至厂内垃圾池,由抓斗将垃圾送入焚烧炉燃烧,燃烧产生的余热在锅炉中给水加热,产生蒸汽进入蒸汽轮机做功,产生电力输送至电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机构以招标的形式选定社会资本方,选定的社会资本方与实施机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并在张北县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本项目公司法人和投资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中标社会资本方须履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出资责任,占股100%。除项目注册资金之外的剩余资金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筹措;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的资金流动性补足责任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即短期资金缺口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补足)。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实施机构及坝上三县二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政府主管部门分别与项目公司签署项目特许经营合同或补充合同,采用BOT模式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在特许经营期内,张北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特许经营者的设计、建设、投融资和维护进行监督,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按相关政策要求及特许经营协议向特许经营者支付垃圾处理费。项目合作期设定30年,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张北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移交时,项目设施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并处于良好的运营状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必须是在中国国内(含港澳台)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自然年)的,应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个稳定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与政府方签订项目协议(合同)并进入运营期为准,需提供协议(合同)、运营证明材料(该项至少提供以下一种:环保验收证明、垃圾处理费结算凭据、电费结算凭据));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次招标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后);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标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3.1.2业绩要求:3.3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个稳定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与政府方签订项目协议(合同)并进入运营期为准,需提供协议(合同)、运营证明材料(该项至少提供以下一种:环保验收证明、垃圾处理费结算凭据、电费结算凭据));
 
  3.1.3其他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垃圾焚烧处理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政策法规的要求 特许经营期限:30年(不含建设期,建设期为1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6-03 09:00 至 2020-06-0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6-23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6 月 22 日 9 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生成“etnd”结尾的加密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媒介、组织而造成的后果自负)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81313990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陈苏
 
  电话:0313-5905687
 
  电子邮件:hbxjzjk@163.com
手机号:0313-5905687项目负责人:刘陈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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