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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设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人:李硕发布时间:2020-05-19 14:05

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设计招标项目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通知》(永发改招字【20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1)建设内容:包括6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50吨/日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含餐厨垃圾30吨/日、粪污20吨/日)及配套公辅和生活办公设施。2)建设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一期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有机垃圾综合处理设施日处理有机垃圾50吨(其中餐厨垃圾30吨,粪污20吨),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60天。项目总投资: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81亿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约3.19亿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厂工程的设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不含红线内的景观绿化设计以及室内精装修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竣工图资料编制及其他设计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设计周期:1)初步设计:设计合同签订完成后20日历天。2)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初步设计完成后180日历天。其中报建部分施工图:初步设计完成后45日历天;其他施工图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制定并提供详细的设计进度计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满足如下要求之一(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①投标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以及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②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于近三年内(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600t/d以上(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明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5-18 09:00至2020-05-23 09:00(北京时间,下同),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lf.hebpr.cn/)自行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平台系统不予认可,其投标无效)、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按上述程序报名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招标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工程建设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可参考“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首页“信息动态”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6-7151985。投标人应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将标书款500元汇至招标代理账户(账户见公告下方信息,同时将汇款截图及开票信息发至代理机构邮箱),或者于开标现场缴纳(须同时提供开票信息)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6-07 09:30,地点为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投标人应携带现场递交的文件,准时在开标地点参加开标活动。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志远
 
  电话:1510114252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硕、吴林娇
 
  电话:010-88354433,13720096320,13720096215
手机号:010-88354433项目负责人: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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