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治理微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人:王晓燕发布时间:2020-05-06 11:18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丘县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治理微雾项目招标人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内丘县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丘县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治理微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内丘县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治理微雾项目 2.1.2交货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 2.1.3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包括供货、安装及调试)。 2.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3个标段。一标段:内丘县文化活动中心周边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二标段:新水务局周边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三标段:旧水务局、扁鹊公园周边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包含与本次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具备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能力;2、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9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5-06 00:00至2020-05-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5-26 13: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内丘县分局
联系人:安振兴
电话:0319-68601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硕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晓燕
电话:0311-85151888 手机号:0311-85151888项目负责人:王晓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