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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人:姜文静发布时间:2019-12-18 13:50

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已由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字【2019】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设计规模2.5万m3/d,其中生活污水2万m3/d,工业废水0.5万m3/d。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将原CASS池改为AO+二沉池,同时在O池内加设高效固定床平板填料,新增气浮除磷工艺单元、新增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单元、新增臭氧催化工艺单元、原有老旧设备管线的拆除及新设备管线的安装等。水解酸化增加平板填料,改造现有布水系统。新增建筑面积340平米,其中臭氧发生器间275平米,反冲洗鼓风机房65平。新增反冲洗废水池一座,反硝化深床滤池一座,臭氧催化氧化池一座,液氧站一座。
 
  2.2招标范围:完成海兴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所需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者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潜在投标人;2.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给排水注册工程师资格;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18 09:00至2019-12-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1-10 09:30,地点为 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海兴县海政路
 
  联系人:张科长
 
  电话:1993222244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昌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沧州市颐和大厦
 
  邮编:061000
 
  联系人:姜文静
 
  电话:15511775188
 
  电子邮件:hbchgc@163.com
手机号:15511775188项目负责人:姜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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