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大气数据测试仪系统及检定校准设备采购项目(重招)发布人:薛旸发布时间:2019-12-17 16:19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大气数据测试仪系统及检定校准设备采购项目(重招)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大气数据测试仪系统及检定校准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2.2项目建设单位: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2.3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大气数据测试仪系统及检定校准设备采购项目现场 2.4质量标准:合格。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采购。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大气数据测试仪系统及检定校准设备各一台(套),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3.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大气数据测试仪系统设备,供应商需提供品牌型号说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视为一家,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可列为中标候选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其他投标人将不能列为中标候选人。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17至2019-12-2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225室(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核心产品(大气数据测试仪系统设备)品牌型号说明。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1-07 09:30 ,地点为 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联系人:王科
电话:0311-821802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旸、刘希
电话:0311-86958901 手机号:0311-86958901项目负责人:薛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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