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排污口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发布人:万晓宁发布时间:2019-12-05 14:00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皮县排污口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已由南皮县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招标核准【2019】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南皮县; 2.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内容; 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新鑫小区、太阳八九点小区、姜太公钓鱼台公园处各建设一套1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姜太公钓鱼台公园王古头支沟建设一套2×200m3污水处理设施;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其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5日9:00时至2019年12月9日17:30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它网站无效)”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05 09:00至2019-12-09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26 09:30,地点为 南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南皮县
邮编:061500
联系人:冯书海
电话:0317-85628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普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吴桥县桑园镇华山道北首东侧
邮编:061800
联系人:万晓宁
电话:0317-7272588
电子邮件:hbphzb666666@163.com 手机号:0317-7272588项目负责人:万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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