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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发布人:闫晓娟发布时间:2019-11-29 13:44

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环境监控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环境监控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邯郸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邯郸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环保设备相关经营范围),银行基本帐户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6、投标人提供近3个月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完税证明(零申报企业提供零申报相关材料)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含被授权人及项目经理)。7、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8、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下载信用信息并打印,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时间以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29至2019-12-0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平台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23 14:30,地点为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环境监控中心
 
  地址:邯郸市
 
  邮编:056000
 
  联系人:行琨
 
  电话:0310-3112158
 
  传真:0310-31121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4室
 
  邮编:056002
 
  联系人:闫晓娟
 
  电话:0310-7021296
 
  电子邮件:hbdfgs@163.com
手机号:0310-7021296项目负责人:闫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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