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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保提升工程

发布人:李奔、唐士铮发布时间:2019-09-27 14:27

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保提升工程已由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清开审投资【2019】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保提升工程
 
  2.2招标范围: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保提升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近三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30 00:00至2019-10-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0-2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清河县县城
 
  联系人:王际明
 
  电话:1383395504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邮编:050051
 
  联系人:李奔、唐士铮
 
  电话:15350855797
 
  电子邮件:15350855797@163.com
手机号:15350855797项目负责人:李奔、唐士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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