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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阜平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发布人:段旭飞发布时间:2019-06-20 14:03

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2019】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提标改造项目,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标至河北省地方标准《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5-2018)中重点控制区域排放要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沉砂池一座、臭氧间和臭氧接触池各一座、液氧站一座、机修间一间、鼓风机房、排水管道及排污口一座。改造格栅间、生化池、出水计量槽,更换曝气池生化系统。同时进行排水、电力、照明、热力、绿化、管线综合等附属工程的建设。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以及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等,工程主要设备符合必须招标条件的由中标后的总承包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甲级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违规投标处理。
 
  3.1.2其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5)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人提供);(7)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牵头方和成员以及各方分工)及联合体各方对应的上述资料;(8)(1)-(7)项中所包含的全部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单面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一套。(以上资料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提供,未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无需提供第8项。)备注:投标人在进行现场报名前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网上报名登记流程为:1.先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访问“市场主体管理系统”,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2.注册时请将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扫描上传;3.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请到信息受理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加入市场主体库,并从“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完成报名登记下载招标文件。4.已完成注册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不必重复注册。5.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和现场报名,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投标人可由具备以上资质的施工、设计企事业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5)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6-20至2019-06-2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阜平县东寺大街11号三楼(仁爱医院西侧)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7-12 09:00,地点为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阜平县陵园路)。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桥西街
 
  邮编:073299
 
  联系人:郄丽梅
 
  电话:0312-7220598
 
  传真:0312-72205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三环西、七一路北未来石4号楼17层17室、19室

       邮编:071000
 
  联系人:段旭飞
 
  电话:0312-7282333
 
  传真:0312-7282333
 
  电子邮件:hbhrgcgl@163.com
手机号:0312-7282333项目负责人:段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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