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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县泜河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发布人:徐佩世发布时间:2019-06-12 11:14

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城县泜河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临城县行政审批局以临审批投审(201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临城县泜河大道与盘石路交口西北角,泜河污水处理厂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建筑物占地面积1125㎡,提升改造规模为1.0万m3/d,巴氏计量槽3座(新建),调节池2座(新建),反硝化深床滤池1座(新建),絮凝沉淀池(改造),除臭收集处理系统1套(新建),自控系统(改造),入河排放口迁建等。 合同估算价:800000元人民币 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主要工作为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以及后续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设计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提供所在单位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6-12 09:00至2019-06-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7-04 09:30,地点为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临城县岐山湖大道61号
 
  联系人:张少国
 
  电话:0319-71823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卓达中苑商务大厦1409
 
  联系人:徐佩世
 
  电话:0311-83999108
手机号:0311-83999108项目负责人:徐佩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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