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毒有害气体和恶臭气体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发布人:王金艳发布时间:2019-05-17 11:52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毒有害气体和恶臭气体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保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毒有害气体和恶臭气体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2.2招标范围: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毒有害气体和恶臭气体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同时包含:环保设备的销售;环保技术开发或服务。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未受过政府部门处罚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在环保项目中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罚、通报、记不良记录。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17 09:00至2019-05-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06-10 09:30,地点为河北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大道1号(原化工大道)生物医药孵化器北楼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地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姚志明
电话:0317-75598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号石家庄信息学院北院
邮编:050000 联系人:王金艳
电话:0317-5817110 手机号:0317-5817110项目负责人:王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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