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河北省总队医院医疗垃圾清运及处理项目二次招标发布人:马晓芳发布时间:2019-05-13 16:24项目团队: 项目描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警河北省总队医院医疗垃圾清运及处理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医疗垃圾清运及处理
2.2招标范围:医疗垃圾清运及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垃圾清运相关经营项目;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14至2019-05-2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办公楼B座7层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向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查原件,留复印件) 2)资质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留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4)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打印含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列入黑名单、已启动惩戒措施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以上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6-04 09:30 ,地点为 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医院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西路130号
联系人:王助理
电话:15831140117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办公楼7层
联系人:马晓芳
电话:17731111687 手机号:17731111687项目负责人:马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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