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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8万工程款咋就判成370万元?

    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 | 发布时间:2017-05-10

       位于河北省张北县东部的桦皮岭,是张家口坝上地处的最高峰。这里空气清新,最热的8月份平均温度为15℃。原始桦木林葱葱郁郁,各种山花、野草漫过一坡一岭,令人赏心悦目,是避暑消夏的绝好去处。但因缺乏开发,几年前桦皮岭一直默默无闻。
     
      出生在桦皮岭附近村庄的姚汉荣,18岁应征入伍,从副师职岗位退休后,在北京与朋友共同开办了北京盛世和谐贸易公司,生意做的红红火火。俗话说:落叶归根。儿时记忆中的桦皮岭岭前岭后的沟沟壑壑的草地和原始丛林,在他脑际里挥之不去。2006年,年仅六旬的姚汉荣抱着对家乡美景的痴爱和回报父老乡亲养育之恩的愿望,与张北县政府签约共同开发桦皮岭旅游项目。
     
      然而,姚汉荣将东借西筹的千万资金投到桦皮岭后,不但没收到分文效益,而且惹来官司缠身,遭遇张北县法院的不公正裁判,让一腔热血的姚汉荣变得心灰意冷且又无可奈何……
     
      2006年5月17日,北京盛世和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和谐公司)法人姚汉荣与河北省张北县职业学校校办厂(以下简称校办厂)郭峰签订了桦皮岭旅游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和谐公司为建设方,校办厂为施工方。合同约定了具体施工项目的价款、竣工时间、付款方式、工程质量等内容。
     
      根据合同约定,彩钢房、情侣间、餐厅等项目价款108万元。交工时间为2006年6月25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有证据显示:直到一年后的2008年5月,工程仍没有完工更谈不上验收。原因是校办厂郭峰不但没有施工资质,就连彩钢房材料也不符合质量标准。2008年5月10日,校办厂给和谐公司的“工程整改返修函”中也承认工程延误及质量存在问题。
     
      2009年7月,张北县政府单方解除了与和谐公司合作开发桦皮岭旅游项目的协议。因此桦皮岭旅游开发项目停滞。此后的三年多时间,张北县政府未支付和谐公司分文投资款,校办厂始终未依约完成工程项目,和谐公司也无法偿还已建的工程债务。
     
      2011年7月,校办厂将和谐公司起诉到张北县法院,诉求和谐公司偿还工程款231万元及利息。随后,和谐公司也将校办厂起诉到张北县法院,要求其承担延期交付及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法律责任。
     
      直到2011年12月底,和谐公司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与张北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桦皮岭资产处置协议。和谐公司投资形成的资产归张北县政府所有,县政府补偿和谐公司630万元,合作开发桦皮岭旅游项目协议就此终结。
     
      2012年7月,张北县法院一审判决和谐公司偿还校办厂工程款及利息370万元。
     
      接到一审判决书后,姚汉荣气愤地说:“张北县法院是枉法裁判,校办厂郭峰告我们公司还钱,判决数额比起诉标的还高;我们公司反诉郭峰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法院却只收钱不办案。张北县法院哪儿还有一点公正公平可言!”
     
      判决数额比起诉的还高,法院只收钱不办案。这两个听起来感到好奇的噱头引起记者的兴趣。
     
      姚汉荣向记者解释道,合同约定桦皮岭旅游项目的彩钢房、情侣间、餐厅等项目工程价款108万元。其中多功能会议室16万元、厨房餐厅41万元,两项加起来57万元;而张北县法院却以没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结果为依据,判出了142多万元的高价。另有万人广场没写入合同,原因是校办厂连主要项目都完不成,和谐公司已明确告知校办厂万人广场不要再建了,而郭峰为了事后多要钱,赖着也要建。所谓万人广场造价在8万元以内,张北法院却判出了45万元的高价。“校办厂所建工程没有一项合格,完全是豆腐渣工程。退一万步说,就算工程合格也才有118万元的工程量。”姚汉荣说。
     
      记者曾实地查看了校办厂所建的工程,该工程质量的确不敢恭维,有的建筑物已坍塌,用“豆腐渣工程”形容并不为过。
     
      那么,118万元的工程量咋就变成370万呢?记者通过详细研究张北县法院判决书才明白了其中的端倪:
     
      合同约定的彩钢房、情侣间、餐厅等项目工程价款108万元,按照重新评估的造价为207万元,万人广场评估为45万元,两项合计252万元。法院判决偿还工程款240万元。加上利息、诉讼费、评估费,总计370万元。
     
      记者总算弄明白了:重新评估使118万元的工程款升为252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一审法院本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予以判决,但为给校办厂郭峰多判工程款,竟违背事实及法律,做出如此判决。万人广场重新评估也是违反程序的,因为该评估公司没有资质,我们当庭也提出异议,但主审法官彭绍进装聋作哑,把没有资质的评估公司的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使用,其行为已涉嫌枉法裁判。”和谐公司法律顾问丁律师解释说。
     
      记者看到了该评估公司于2012年1月才注册成立的文件,而评估鉴定报告是在2011年12月出具的。很显然,没有评估资质怎么能做评估报告呢?奇怪的是一审法院竟将这没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使用。
     
      和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张家口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2012年10月19日,记者在张家口市中级法院旁听了这起上诉案的审理过程。让记者觉得蹊跷的是被上诉人校办厂回答不了252万元工程款的来历。
     
      主审法官:被上诉人,你与上诉人签的施工合同是多少钱?
     
      校办厂郭峰:施工合同定的是108万元,还有万人广场没约定多少钱。
     
      主审法官:你后来变更起诉的252万元工程款是怎么来的?
     
      校办厂郭峰:(吱唔好久,没有回答)
     
      主审法官:你起诉的,你应当知道。
     
      校办厂郭峰:(沉思良久后)一审法官知道。
     
      主审法官:你打电话,问问一审法官252万元工程款是怎么来的。
     
      校办厂郭峰:(当庭给一审法官通电话后)彭法官在外地,他说这么长时间了,一时想不起来。
     
      主审法官没好气地说:“你们自己都说不清多少钱,这案子还怎么审?要不双方调解一下吧。”
     
      和谐公司表示同意调解,但郭峰理直气壮地说:“低于320万我决不干”!主审法官站起来说:“你的诉求在我这就通不过!”
     
      记者感到疑惑:连一审原告郭峰都不知道自己诉求252万元工程款的来历,一审法院判决工程款240万元的依据是什么呢?郭峰说,“一审法官知道252万元工程款的来历”,这就让人更不能理解“究竟郭峰是原告,还是一审法官是原告”?
     
      2013年1月10日,和谐公司接到张家口市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该判决将一审法院判决的工程款240万元,减少了64万元,纠正了张北县法院部分不按合同约定价款审理判决的错误。但对多功能会议室、厨房餐厅、万人广场等出入较大的评估价格及交工时间却予以维持。
     
      张家口市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是否公平公正?终审法官的一番言论令记者大跌眼镜。
     
      2013年1月12日上午,记者正在采访姚汉荣,终审法官正巧来电话询问姚汉荣是否接到判决书。姚汉荣回答说,对中院纠正一审错误的判决部分表示满意,但对没有评估资质的鉴定结论等问题予以维持表示不满。
     
      终审法官说,“我已经尽力了,我也知道评估公司的鉴定结论没有法律效力,程序明显违法,本该发还重申的案子,但我做不了主,领导说了算,我压力很大,只能这样判了,建议你赶紧去申诉吧”。
     
      这位法官明明知道这样判决有问题,但不能依照事实与法律下判决,做了违心的事。记者听到这番话后,深深感到这位法官的内疚和无奈。
     
      接电话前,姚汉荣对中院的终审判决是否申诉还在考虑,接电话后他表示,“连终审法官都认为不公正,我坚决申诉上访,省里不行上中央,我就不信法院里没有公正法官!”
     
      可以预见,在千千万万的申诉上访大军中,又增加了有着30多年党龄、从军30多年的老军人姚汉荣。
     
      记者了解到,张北县法院对校办厂郭峰的诉求审理及时,早在2012年6月就做出判决,和谐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也做出了判决,现已到执行阶段。但和谐公司诉校办厂郭峰一案,张北县法院只收钱不办案,立案至今一年多了,早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审限,至今没开过一次庭。
     
      张北县法院给和谐公司出具的诉讼费收据显示,收费时间是2011年12月7日。
     
      本是同一起案件原、被告互诉,一个一审、二审审理完毕,到了执行阶段;而另一个一年多不开庭。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记者咨询了一位民法专家,这位专家指出:民事反诉是被告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是被告用以对抗原告、维护自己民事权益的一种方法。就本案而言,本是同一个案件应当合并审理。张北县法院只审理本诉,对被告的反诉只收钱不审理,显然是错误的。
     
      这位专家还指出,法院之所以这样做,是想用原告的终审生效判决来否定被告的诉求,这是一审法院故意而为,这很不正常,对被告是不公平的
     
      本该按合同约定价款审理判决的,一审法院抛开合同重新评估,使工程造价翻了一倍多;没有评估资质的鉴定结论本不应作为证据使用,但一、二审法院却照样做判案依据;反诉立案一年多,法院不开庭不予理睬。是什么原因导致法院这样胆大妄为呢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向记者透露:校办厂郭峰的胞哥原在张北县任县级领导,后在张家口市某重要部门担任局长。如果没有这位领导的干预,法院判决结果不会是这样的。
     
      记者通过调查,校办厂郭峰的胞哥的确在张北县做过县级领导,目前的确在张家口市某局任局长。至于其是否干预过此案,记者没有证据予以证实。
     
      据了解,姚汉荣老家就在张北县桦皮岭。他18岁入伍,在部队一干就是30多年,先后五次立功、多次受奖,并被评为学雷锋标兵和拥政爱民模范。资料显示:唐山大地震,他是第一批参加救援也是第一个钻入废墟救人的解放军年战士,光荣地出席了国务院、中央军委组织召开的抗震救灾英模代表大会,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在守卫祖国边关作战时,他带领的部队荣立集体战功;在抗洪抢险的紧要时刻,他又被任命本部抗洪抢险副总指挥。良好的军人素质和崇高的职业道德使他养成了为他人谋幸福的特有品格。在部队退休后他没忘记参军时许下的诺言,积极为家乡发展尽份儿力量。张北县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招商引资新闻发布会就是姚汉荣操办成功的。
     
      姚汉荣动情地对记者说:“我的家乡就在桦皮岭,我爱家乡是真心的,确实想实现当年的诺言为家乡办点好事,谁知陷入司法腐败的漩涡。真不知道地方法院腐败、黑暗到如此地步。我已向河北省高级法院院长直接反映情况并提起申诉,还向河北省涉法涉诉中心、国家有关部门投诉,揭露张北县法院及法官彭绍进和张家口市中级法院涉嫌枉法裁判的犯罪行为。建议有关部门把这个案子查一查,一百多万的工程款是怎样变成三百多万的。这不仅是个案的公平公正问题,而是人民法院有没有公信力、人民法院是在化解矛盾还是制造矛盾的大问题。尤其是在涉法涉诉信访案激增的今天,查处该个案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习总书记说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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