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管理权限管理的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审批-电子-审批事项-环保管家-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管家 » 审批事项 » 电子 » 正文

按照管理权限管理的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审批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按照管理权限管理的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审批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五条、第二十条 2、《辽宁省定价目录》(辽价发[2003]137号) 3、《关于贯彻<辽宁省定价目录>的补充通知》(辽价发[2006]100号)